当前位置:河南热线 > 地市 > 洛阳 > 正文
世界通讯!洛阳中院发布保护妇女权益典型案例
2023-03-09 08:56:30 来源: 洛阳网
关注河南热线


【资料图】

3月8日是“三八”国际妇女节,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保护妇女权益典型案例,旨在提高妇女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,促进全社会关注妇女权益,筑起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基础防线。

3月8日是“三八”国际妇女节,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保护妇女权益典型案例,旨在提高妇女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,促进全社会关注妇女权益,筑起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基础防线。

案例一:为家庭付出较多的一方,离婚时可请求经济补偿

郭某(女)与刘某(男)于2009年结婚,婚后生育两个儿子。婚姻存续期间,刘某沉迷酗酒、打牌等恶习,且多次因酒驾被公安机关查处,并被依法判处刑罚。郭某婚后悉心照顾家庭、抚育子女、照料老人,承担了较多的家庭事务。

双方因琐事产生矛盾,感情破裂,洛龙区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后依法准予双方离婚,依法判决刘某支付郭某离婚经济补偿金2万元,同时对子女抚养权、抚养费事宜进行确定。刘某上诉后,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,依法驳回上诉、维持原判。

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,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、照料老年人、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,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,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。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判决。

法官表示,家务劳动虽然没有薪酬,但对家庭生活和社会生产具有重要意义,其价值受到法律认可和保护。家务劳动补偿属于一种独立的诉讼请求,是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以外,对家庭劳务付出较多的一方给予的经济救济和平衡,弥补付出较多义务一方因照看子女、照料老人、照顾家庭等投入的精力以及失去的自我更好的发展机会。

[1] [2] [3] 下一页 尾页
责任编辑:hN_09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