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河南热线 > 地市 > 洛阳 > 正文
【环球报资讯】房产过户要留意水电气暖等欠费情况
2022-10-10 09:50:01 来源: 洛阳网
关注河南热线


(相关资料图)

“我们从未用过暖气,去年新装修后打算今冬用暖,却被告知需补缴1万多元热费,这是为啥?”近日,涧西区居民张先生通过洛阳网“百姓呼声”平台咨询。

“我们从未用过暖气,去年新装修后打算今冬用暖,却被告知需补缴1万多元热费,这是为啥?”近日,涧西区居民张先生通过洛阳网“百姓呼声”平台咨询。

张先生说,去年,他购买了滨河新村一套二手房,重新装修后今年入住,该小区是洛阳高新热力有限公司(简称高新热力)直管用户。前不久,他到高新热力营业厅预缴今冬采暖费时,被工作人员告知,需先补缴2007年至2017年的基本热费及逾期利息合计1万多元。“原业主家中安装有采暖设备,但一直没开户使用。”张先生说。

记者就此向高新热力有关部门咨询。工作人员介绍,2007年,市发改委发布的《关于供热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》中提到,“为保证供热事业的正常发展,按照公平分担的原则,对实行分户控制的小区,用户在采暖期之前已向供热收费单位提出不用热申请,供热收费单位为弥补供热经营亏损,可收取一定的基本热费,基本热费的收取标准最高不得超过现行热价的25%”。

此外,2017年,市发改委《关于取消基本热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》中表明,自2017至2018年采暖期起,取消基本热费,对不用热用户不再按现行热价的25%收取基本热费,不用热用户以往年度欠缴的基本热费,仍需按照原标准补缴。

“滨河新村小区通暖早于2007年,因此应按照原标准补缴2007年至2017年的基本热费。”工作人员说,此类问题他们以往也遇到过,建议张先生与原业主沟通协商。

工作人员还提醒广大市民,买卖二手房时除了进行房产过户,还需留意水、电、气、暖等欠费问题。针对张先生遇到的情况,在进行房产过户时,可提前向相关供热企业咨询该户是否有欠费的问题并及时解决,以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麻烦。(洛报融媒·洛阳网记者 谢娜娜)

责任编辑:hN_100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