父亲去世多年后,女儿与继母因部分安置房归属对簿公堂
2022-04-08 08:29:59 来源: 洛阳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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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个重组家庭,因拆迁分了3套安置房,两名子女及老人各住一套。

一个重组家庭,因拆迁分了3套安置房,两名子女及老人各住一套。父亲去世10多年后,女儿及其两个姑姑想从继母手中要回部分房产,双方因此对簿公堂。近日,我市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遗产继承分割纠纷案件。

重组家庭分了3套安置房

生于20世纪50年代的张某是洛龙区居民,有一个独生女叫张某一。张某一6岁时,其母亲去世。

1998年,张某与彭某再婚。当时,张某一15岁,彭某带来的儿子吕某(后来迁户口时改名张某二)12岁。

此时,这个家庭一共有5口人:张某、彭某、张某一、张某二以及张某的母亲宋某。

2002年,张某一与李某登记结婚。那年,张某所在的村子开始征迁,按每人40平方米分拆迁安置房(其中30平方米为安置价,10平方米为成本价)。张某报了一套90平方米的房屋(简称房产A)、一套60平方米的房屋(简称房产B),给其女儿张某一报了一套90平方米的房屋(房款张某一自付,简称房产C)。

父亲去世多年后,女儿将继母诉至法庭

2005年,安置房交付,张某、彭某夫妇带着宋某居住在房产B内,张某二居住在房产A内,张某一夫妇居住在房产C内。

2007年,张某、宋某先后去世,彭某搬到房产A内与张某二一起居住,后张某二在这里成家。房产B则从2009年开始,被彭某长期出租。

2015年11月,张某一与丈夫离婚,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显示,房产C归女方和儿子所有。

时间来到2021年,张某一因房产A、房产B的所有权与彭某协商无果,便跟她两个姑姑一起将彭某、张某二诉至洛龙区人民法院,请求依法分割张某的遗产房产A和房产B,并补偿房产B自2009年以来的租金共计7.2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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