栾川县:村民小组“微自治” 乡村振兴“大效能”
2022-04-06 08:35:42 来源: 洛阳网
关注河南热线

乡村振兴,农民是主人翁。面对群众日益多元化的需求,如何畅通村民交流通道,打造村民广泛参与平台,更好地凸显村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地位?

乡村振兴,农民是主人翁。面对群众日益多元化的需求,如何畅通村民交流通道,打造村民广泛参与平台,更好地凸显村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地位?

去年以来,栾川县探索构建在村党组织领导下,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机制,将治理重心下沉,以“微自治”激发乡村振兴“大效能”。

村民小组有了理事会

栾川县重渡沟示范区王坪村河面组,位于伊河东岸,与竹海野生动物园隔河相望,也是去往重渡沟风景区的必经之地。

去年,伊河水位猛涨,河面组的重要景观设施——伊河拦水坝被冲毁。眼看到了旅游旺季,修坝迫在眉睫。

“俺组有不少村民建起了特色民宿,拦水坝不修,生意就泡汤了。”河面组村民理事会成员李永建说。

村民理事会,是栾川县村民小组自治模式的重要载体。该县在保持现有村民委员会设置格局的前提下,以村民小组为单元建立村民理事会,代表村民抓好本村民小组范围内的公共事务管理,开展协商议事与矛盾调解、服务公益事业和生产生活等工作。王坪村是该县首批推行村民小组自治的试点村之一。

“搁以前,肯定是向上级要资金,等着修。这次,我们通过村民理事会,召集群众商量,形成一致意见:村里出钱,群众出工。”王坪村村委会副主任韩爱国说。

村里出钱,大家认可;群众出工,有人嘀咕:“常年不在家的人,出不了工嘛!”

河面组把这个问题再次放到了村民理事会这个平台上。最终,商量的结果是:在家的出工,在外的出点钱。对此,村民们都说:“中。”

“村民理事会兼具多元议事、民主决策、民意表达等多种功能,引导群众在协商磨合中相互理解,在沟通对话中达成共识。”李永建说。

[1] [2] [3] 下一页 尾页